地役权是指权利人对位于其他人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财产享有的支配、利用、收益及处分的一种物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之外,拥有占有他人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财产的权利。
通常情况下,地役权的设立会以协议方式形成,并经由法律程序确认。它是把对某一块土地的利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分离出来,由他人在权利人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而享有的一种物权。
举个例子:小明有一个地块,他无法出售土地,但是如果他把权利人从土地变成建筑物,然后把所有权交给他人,那么他就可以出售土地上的房屋而保留土地的所有权。
地役权对于规划、开发、建设集体、国有、民用土地和房地产等行业非常重要。它可以避免土地闲置,发挥土地资源的效益,对促进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