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建国初期,供销社被誉为农村经济组织的“大公无私者”,深受广大农民欢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由于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以及新的市场体系的逐渐建立,供销社的价值与作用逐渐弱化,发展不如民营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然而,最近,中国开始加快推进供销社的改革,加大对供销社的支持力度,实现了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基础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新方向。重新恢复供销社对于国家精准扶贫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恢复供销社,对广大农民而言,将带来多重好处。首先,可以组织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农业现代化;其次,可以为农民提供技术支持和资金支持,增加农产品种植和转化的科技含量,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此外,供销社依托本地干部机构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可随时、快速响应农民诉求,发挥农业服务与组织优势,在扶持农业可持续发展上发挥重大作用。
恢复供销社,标志着中国农业产业化又向前迈进了一步,意味着中国农业生产突破了再次临界点,必将极大地促进中国农民的脱贫致富,也必将为全球乃至全人类的农业生产提供重要的智力和行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