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海南省高考总分是由考生的文化课科目总分和高考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两部分组成的。
2016年,海南省高考文化课科目总分为700分,高考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为100分,总分为800分。
其中文化课科目总分包含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50分,物理、化学、生物和地理四个选考科目中任选一个科目,满分为80分。高考综合素质评价总分由“思想品德”和“综合实践活动”两个方面进行评价,每个方面满分50分。
高考总分不同于每个院校实行的自主招生政策,不能直接称之为“高考加分”,而是海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考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科目区分授予考生不同数量的加分。
高考总分是由文化课科目总分和高考综合素质评价总分组成,是考生在高考中的得分总和,是考生考试成绩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